原文作者:雨田


  腦控系列武器違害人類已有半個世紀了,而國人卻一直不知情。在腦控受害人多年的拚命揭露和正義人士的幫助之下,這兩年腦控施害才漸漸露出了它的真面目。這種極端恐怖殘忍的武器和害人手段,以及發生在國內和平時期的殘害行為,更顯示出它比抗戰時期的日本法西斯731部隊更令人髮指。這足以迫使自知罪惡深重的施害者在事實面前死不認帳,用死豬不怕開水燙來進行頑抗。並使出渾身解數來掩蓋真象!一時間,在腦控受害人群中,在社會媒介和輿論下,充滿了正義與邪惡明爭暗鬥濃厚的火藥味。問題的焦點從有不有腦控武器,轉移到了誰該來為這個恐怖殘忍的罪行負責的問題上來了!為了逃避罪責,施害者拋出了一個虛空目標;腦控犯罪係個人施害行為!

  我們這些受害者早已被迫害成了最弱勢的一群,我們決不會無故指責那些與此無干的強大勢力。多少年來我們不論是在無時無刻的酷刑當中,還是在暈糊與清醒的狀態下,我們都無時無刻地在期盼著政府的搭救。因為我們是這個國家的一員,我們沒做過任何有損於國家,人民,政府的事情。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我們盼來的卻是政府莫名其妙的敵視。我們也明白在正常情況下,政府是不可能對本國平民無故使用殘酷暴力的。但是腦控施害的人,機,物。確實來自於政府。若是政府裡的人公權私用的話,它屬政府行為還是個人行為呢?這完全取決於政府本身。政府若懲辦了腦控施害的真兇,還受害人以公道,那麼腦控施害就是公權私用下的個人行為。否則,就是政府自己的行為在說:它屬於政府行為!退一萬步講,假設是外國間諜或外星人在施害,而政府坐視不管,反而對向政府正常反映情況的受害人,採取關進精神病院,拘留,毒打,恐嚇,開除公職等手段。這又是一種什麼行為和原因呢?對於這世上有不有腦控系列武器這個問題,政府為什麼一直不敢公開站出來說一句,沒有!或不知道呢?!

 

(轉載按語:

中共解放軍上將:「腦控是我們的機密項目,更多情況無可奉告」──2014
中國民國總統府:「以現今科技根本無法達到如此境界,請勿再對此有所懷疑。」──2011)

 

  最近得悉,一名的士司機坐視少女車內遭強暴不救獲刑兩年,那麼,政府對遭受到腦控殘酷施害的受害人幾十年的呼救,政府都幹了些什麼呢!?

  多年來在全國各地普遍出現腦控施害,如果是個人行為,他們從哪裡能得到國家級的極端秘密腦控武器?假設某個人擁有了這種武器,它只要敢使用馬上就會被抓獲。因為人類發明了一種武器的同時,就會發明相對應的反防武器。這是最簡單的常識,就像有矛就有盾一樣。要不然誰先使用了這種武器,誰不是就擁有了這個世界?再者,個人進行腦控施害能得到衛星及地面龐大設施的配合幫助麼?為什麼中國的腦控犯罪在眾人的揭露舉報之下,仍然能在有持無恐的情況下進行幾十年?這是正常國家權力之外有可能辦的到的事情麼?正因為此,幾十年來沒抓到一個腦控施害者也就理所當然了!

  至於謠言說腦控施害是個人所為的原因應該有三種,

一,腦控武器對人特有的欺騙功能。
二,膽小者不敢直言面對強大的特權施害者,而採取的一種委婉說詞。
三,施害者及其狗腿子為逃避罪責,故意施放的煙幕。

 

引用網址:http://17674862.blog.hexun.com.tw/68173117_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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