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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檢署正前方的路口一台計程車經過我按了4聲喇叭。
一進地檢署發現服務台的人員也在談論我的事。
儘管如此我還是把我遇到的事跟檢察官說了,告警察妨害秘密跟殺人,雖然我沒有任何證據,檢察官說會分一個案子幫我調查。
腦控武器/精神控制/電子折磨/殺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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