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義為經常作出不合理要求,或蓄意通過語言或非語言的行為引致緊張﹑傷害﹑內疚或被取笑的感覺。

* 目的為侮辱和破壞他人的自我價值和自尊心,同時漠視他們的意見和需要,例如透過大叫﹑起渾名﹑持續的批評﹑侮辱﹑恐嚇等口頭攻擊,還有刑事騷擾﹑跟蹤﹑限制受虐者與家人朋友接觸或參與正常活動,嘲笑其最重視的信念﹑宗教﹑種族﹑文化背景﹑或階級等等。

 

引用網址:http://www.ccnctoronto.ca/?q=node/94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ly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