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華茗之,上海的一位難友,芳年十九,是一位美麗純真的少女。
可就是這樣一位年輕的難友,竟在2010年5月11日,於她家中(九樓)跳樓自殺身亡。她懷着滿腔冤屈和悲憤離親人而去,離開了人間。這一消息,讓與她有共同受害遭遇並曾共同進行過反腦控鬥爭的難友們感到十分震驚和無比哀念!
劉華茗之難友,自她確切地認識到自已的精神和肉體是在遭到“秘密高科技”犯罪手段日夜無恥騷擾折磨的事實真相後,就毅然決然地站出來,用網絡“博客”的形式,勇敢地進行公開揭露控訴鬥爭!並且,積極自願參與難友們聯名電郵發送《中國受害者告全世界人民書》和《問責國家安全部領導之一耿惠昌!》的鬥爭行動!
這樣一位勇敢的難友,在她的“博客”中,就曾多次表明過自己要堅決進行曝光揭露鬥爭的決心和絶不“自殺”的意志!
她在自己“博客”的“受害經歷”中寫道:
“現在這些害人者正在嚴重迫害我的身心,想讓我退縮,延緩曝光速度。看了rinoa和眾多難友的文章,我更加堅定了曝光的信念。雖然我還小,但是一輩子的事情不是這些害人者說算就算的,現在心態好些了,能夠客觀些的分辨是非了,幾乎不再受他們的慫恿了。生活是在不斷的磨練中得到昇華的。一定要有足夠的耐心,對生活有期待,有目標。” ;
“堅持,不知道電子腦控這場戰爭還將持續多久。他們迫害我期間我曾想過自殺,想狠狠地發脾氣,現在明白一定要忍住。我已經有了長期和他們對抗的勇氣了,這些只對迫害、嘲笑別人有興趣的噁心的人類,一定會不得好死的!”
她還在自己的多篇“受害日誌”中寫道:
“害人者不敢致你於死地,只會想讓你自殺。萬萬不可有輕生念頭。”
“這兩天受害很嚴重。他們一直慫恿我自殺。我要與他們對抗到底。”
“本身我是自我控制力很強的人。”
“我努力、堅持、有夢想、有決心、有毅力。對抗他們的方法:不理睬他們、相信自己的初衷是完全正確的!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是我從小到大銘記的一句話。”
然而,就是這樣一位忍受着秘密害人者的日夜騷擾折磨痛苦,看清這幫秘密害人者慫恿迫使她“自殺”罪惡猙獰面目,又一再表明“萬萬不可有輕生念頭”的難友,竟然選擇了“跳樓自殺”的方式,結束了自己荳蔻年華的人生?!!這不僅讓人感到震驚,感到哀念!同時,也讓人感到難以理解!!
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了劉華茗之難友違背了自己正確認識的初衷,而悲憤無奈地選擇“跳樓自殺”方式,來解脫自已的受害痛苦呢?!而我們又應當從中得到哪些啟示呢?
認真分析這個事實,這對活着的受害者,對受害者親屬,對反腦控鬥爭,都有着重要的現實意義。
1)這幫秘密害人者是一夥披着人皮畜生!他們濫用“監控特權”,使用“秘密高科技”武器手段,恣意違憲,非法侵犯公民人權,對受害者的身體(大腦),進行秘密遙控折磨迫害,其罪惡目的就是“把受害者折磨迫害成:或者“精神失常”被送進精神病院;或無法忍受殘酷折磨痛苦而“自殺”身亡;或產生和公開發出“強烈憤慨不滿”的偏激言行,被“依法懲處”;或身體內出現“絶症”,被借助醫生的“手術刀”,實施冠冕堂皇地 “借刀殺人”陰謀暗害;或被干擾感覺認知,遇害於各種“意外事故”。這些分明都是貨真價實的陰謀暗害,卻又嫁禍於受害者自身、於‘疾病’,以掩蓋其秘密迫害和暗害的真相。 ”
顯然,劉華茗之難友,就是在他們的日夜無恥殘酷的騷擾折磨下精神恍惚,並在他們加劇的秘密慫恿、唆使和遙控行為下“跳樓自殺”的!對此,許多難友,在自己的“博客”中,都對此受害情況有過相似感受的揭露事實內容。
2)遭遇“腦控犯罪”的難友,本身的精神和肉體日夜都煎熬在萬分痛苦之中,而這一切,又不被自己的親屬認同。由於這種秘密“高科技犯罪”武器手段的高度機密性,一般沒有親身遭遇和體驗的人很難相信有這樣的事實。在這種情況下,受害者的親屬往往不明真相地把這看成是“精神病態”,而對自己的親人採取強迫服用“精神病藥品”,或者,採取違背受害者的意志,強行送往“精神病院”去治療的極不妥當方法!而這樣做,猶如對受害者“雪上加霜”,使受害者已經十分痛苦的精神和肉體狀態更加痛苦萬分,在客觀上幫助了這幫秘密害人者對自己受害親人進行“自殺暗害”的罪惡企圖!讓受害者感到無路可走,無理可說,無冤可伸,必然會產生“活着沒有意思”的輕生念頭!
劉華茗之難友的“跳樓自殺”事實,是對所有難友的親屬敲響了警鐘!如何對待向自己訴說遭到秘密遙控騷擾折磨的受害親人?如何從各個方面和渠道去瞭解這種在中國確鑿存在的“秘密高科技腦控犯罪”事實真相?如果自己的受害親人在日常生活、學習、工作和思維等各個方面都很正常,僅僅是由於認定正在遭到秘密遙控騷擾折磨這一點,哪就絶對不應該輕率地把自己的親人看成是“精神病態”,而採取錯誤的對待方法!相反,應當用正確的方式幫助自己的受害親人!使自己不至於在無意中成為這幫秘密害人者“暗害”自己親人的“幫兇”!!
這對所有難友的親屬來說,是一個必須認真思考和嚴肅對待的問題!!
3)對於每個受害者來說,在現今一般沒有親身遭遇體驗這種“高科技腦控犯罪”手段的人,都很難相信這一事實的嚴酷現實下,要十分注意二個問題:
(A)在一般情況下不輕易向別人訴說受害情況,包括自己的親屬。如果要訴說,必須是冷靜地、耐心地、有條理地、符合生活邏輯地,進行系統的訴說。或者,在向自己的親屬先介紹網上大量的“腦控報導”資料和其他難友的受害事實情況,讓自己的親屬對這種“秘密高科技腦控犯罪” 的事實真相有一個初步瞭解後,再訴說自己的受害事實。
此外,很重要的一點是:受害者自己每天的生活、工作、學習和邏輯思維一定要與其他人一樣正常化,也就是說,除了受到“腦控”騷擾折磨痛苦外,其他一切方面都不應當給人有“精神不正常”的地方。這樣,就可避免被親朋好友誤認為“有精神問題”。
(B)對待這幫秘密害人者的遙控騷擾折磨迫害,要有堅強的抗爭意志和仔細分析的心態,決不輕信這幫畜生的任何秘密騷擾話語!!不被誤導,不為迷惑,不受唆使,不讓愚弄,不理睬造謡污衊,不害怕恐嚇辱罵,始終保持清醒頭腦。並要從各種蛛絲馬跡中去認真分析和識破害人者的卑鄙目的和意圖,針鋒相對地與之進行抗爭!
在遭到秘密遙控殘酷騷擾折磨下,出現情緒激憤時,不要在公開場合,包括自己的親屬面前痛罵這幫秘密害人者畜生,要罵,可以在大腦中,在心裡默默地對罵,以免給自己的親人有“精神不正常”的誤解。
這幫秘密害人者是一夥見不得陽光,見不得人,見不得法律的畜生!他們最害怕的是受害者公開揭露曝光受害事實真相!因此,受害者就是要堅決勇敢地公開揭露曝光他們的秘密害人罪惡,最大限度地讓世人知道“腦控犯罪”的事實真相!但是,在我們的訴說和書寫博客時,一定要對自己的受害情況進行認真的思考、篩選和組織。刪除不易讓人相信的,似是而非的不符合生活邏輯的內容,刪除掉害人者故意把水攪混的誤導內容。說的和寫的受害事實,必須是有條理的,符合生活邏輯的,並儘可能有旁證材料的內容。這樣,才能儘可能地讓更多的人相信這一事實。否則,反而容易被人誤認為是“精神有問題”,正好中了害人者故意把水攪混,蓄意製造受害者是所謂有“精神病”的奸計!
更重要的是,我們受害者忍受着日夜騷擾折磨的痛苦,堅強地活着,本身就是對這幫秘密畜生的強有力宣戰!如果輕率地選擇“自殺”的路,這又正好讓害人者所期望的“暗害”自己的目的得逞!我們不僅要堅強地活着,而且要勇敢地採取一切可以採取的鬥爭方式,合情、合理、合法地公開揭露控訴他們的滔天罪惡,與他們做最堅決的殊死搏鬥,不把這幫秘密害人者押上審判台,將他們繩之以法,我們就對不起去世的難友!對不起子孫後代!也對不起自己遭受苦難厄運的人生!
劉華茗之難友離開了我們。我們活着的難友無不為之悲傷和哀悼!我們緬懷劉華茗之難友,一定要繼承她的遺志,更加勇敢地向這幫秘密害人者進行堅決不懈的鬥爭,向他們討回血債!不把這幫秘密害人畜生押上審判台,將他們繩之以法,我們就決不退出戰場,
生命不息,戰鬥不止!!!
劉華茗之難友安息吧!
紅聆 2010-5-17
原文網址:http://154.35.164.12/hero/201005/honglingblog/1_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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