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大陸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七日】據美國之音等媒體報導,總部設在紐約的「人權觀察」星期四發布有關中國黑監獄的報告。報告表示,2003年以來,大批中國公民被秘密關進非法拘押場所,關押時間長達數天或數月。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星期四否認中國存在「黑監獄」。
人權觀察組織說,他們採訪了38名自稱曾被關押在「黑監獄」中的人。路透社和德國之音等媒體的報導中,一些受訪者還指出,「這些黑監獄顯然是違法的,但當地官員卻稱之為‘法律學習班’。」
事實上,在1999年7月迫害法輪功之後,這種號稱「法制學習班」的非法拘禁的設施便被大量的、隨意的用在法輪功學員身上,尤其是當時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
對被拘禁於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從最開始的阻止其進京上訪、強迫其放棄信仰,到肆無忌憚的刑訊和酷刑折磨,洗腦班這個黑監獄成為中共當局非法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最方便的工具。
迫害法輪功的十年中,這種「洗腦班」在全國各地泛濫成災;很多地方,也許沒有針對上訪者的「黑監獄」,但卻基本上都有針對法輪功學員的「黑監獄」──洗腦班。
僅成都,已知的洗腦班就用:新津洗腦班、金牛洗腦班、武侯金花洗腦班、成華洗腦班。其中,位於成都新津縣蔡灣的對外掛牌為「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的新津洗腦班,是最為典型、且臭名昭著的一個。這座黑監獄位於成都市南邊的新津縣花橋鎮,由四川省「610」與成都市「610」聯辦。由一空軍某研究所改建而成,後又在邪黨四川省、成都市領導特別是李春城的直接指使下,將一牆之隔的原來的新津戒毒所、貓管所(關押賣淫嫖娼犯)一併劃給了新津蔡灣洗腦班。
被非法拘禁於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有的是在家、或上班途中、或單位被綁架的,有的是非法勞教或判刑期滿後直接被送去的。而且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拘禁沒有時間限制,有的已被非法關押三年。
為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新津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無所不用其極,包括:編造誹謗謊言、偽善欺騙、軟硬兼施、肉體折磨、猛烈精神刺激、注射破壞神經中樞藥物、飯菜、開水裏放破壞性藥物、野蠻灌食、敲詐勒索、騷擾、威脅、恐嚇……
同時,新津洗腦班還通過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榨取錢財。二零零五年前,每個被綁架到洗腦班的大法學員每月至少交二千五百元生活費。洗腦班每「轉化」一個大法學員,可得到一筆可觀的獎金。新津洗腦班從二零零三年四月非法成立到零五年底,榨取大法學員所在單位的錢財初步估計已超過二百萬元。
今年7月18日下午三點左右,原前鋒集團工程師、成都大法弟子郭利蓉在上班途中被府青路派出所警察綁架至新津洗腦班。郭利蓉年邁且身患重病的父母無奈之下,只得聘請兩名北京維權律師為女兒討回公道。兩位律師代為郭父母起草的控告狀中指出:「所謂的「洗腦班」,完全是「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遺毒在當今法制社會的死灰復燃,是「法外施法」。據說凡是送入裏面的被「強制學習」的人員,沒有人身自由,沒有與家人通信的權利,沒有會見家屬的權利,沒有時間限制,沒有獲得法律幫助和救濟的渠道,沒有基本人權的保障,據說有的還被虐待,甚至被折磨致殘致死。……我們希望各級政府能夠認真糾正這樣一個在法律上沒有任何依據的錯誤做法,我們不想再看到「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又回來了。這樣的所謂「學習班」確實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聽說為了使這樣的學習班能夠順理成章,居然還美其名曰「法制教育中心」,以合法的形式在從事著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犯罪事實。」
郭利蓉事後表示,即使在有律師介入的情況下,她在洗腦班絕食抗議非法拘禁,仍受到洗腦班工作人員用開口器野蠻灌食迫害,致使其牙床變形。
四川省成都勘測設計研究院退休職工、大法弟子謝德清,今年4月29日在高新區法院外被中共惡警綁架,劫持在所謂「成都法制教育中心」(即新津洗腦班)不到一個月,被迫害得骨瘦如柴、小便失禁、滴水難咽,並伴有嚴重的心絞痛,被扔回家中僅僅四天,便於2009年5月27日晚上含冤去世。死後遺體發黑。當局為銷毀證據,5月29日凌晨3點,大批防暴警察闖進成勘院退休職工謝德清的靈堂,打傷死者的大兒子謝衛東,搶走謝德清的遺體並強行火化。
著名學者、中國政法大學講師滕彪博士在《面對暴力的思考與記憶──致李和平》一文中寫道:「我接觸的法輪功案件和其他一些刑事案件中,辦案人員或看管人員使用酷刑已經不再以獲取口供、轉化思想為目的,酷刑成為施暴者的一種消遣和快樂,成為施暴者的一種心理需要甚至是生理需要;酷刑本身就是為了酷刑。」這也許就是新津洗腦班以及洗腦班的工作人員的狀況之一。
成都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案例:
劉生樂(音),女,53歲,2003年4月被四川新都610綁架到成都新津邪惡洗腦班迫害至生命垂危,5月23日被放回時赤著腳、全身疼痛、頭部發腫、胸部青紫、腹部腫大,嘴裏吐著白沫,整天用手按腹部,三天後即26日含冤而逝。
李曉君,女,52歲,成都市大法學員,環保局高級工程師。2003年─2004年7月在被新津邪惡洗腦班迫害期間,因絕食抗議被野蠻灌食,一口上牙被撬掉。現吃東西不能正常咀嚼。
劉暉,女,30多歲,原金琴路小學優秀教師。2006年10月,剛接受四年冤獄,卻被當局直接從監獄劫持到新津洗腦班,至今已三年多。據悉,劉暉在新津洗腦班受到用開口器強行灌食等酷刑迫害。
李喜慧,女,46歲,四川人民廣播電台幹部,被非法拘禁於新津洗腦班已近三年。
徐筱蓉,女,51歲,成都錦城外國語學校(原成都16中學校)高級教師,2007年8月1日在成都當局對大法弟子非法的大抓捕中失蹤。現被非法拘禁於武侯區的金花洗腦班一年多,後又被轉到新津洗腦班至今。
劉龔麗(退休職工),成都市建設路一零六信箱,2008年3月13日在家被本廠「610」和聖燈寺派出所綁架,被非法關押於洗腦班遭受迫害至今。
祝 霞,女,34歲,成都市光榮小區大法學員。2001年於其兒子滿週歲當天被非法綁架,在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被非法關押了一年半有餘,就被光榮小區「610」頭子何元富直接非法綁架至郫縣洗腦班、成都花橋新津「610」洗腦班迫害,2004年2月在國際社會呼籲下被營救出來時。一個年輕美麗的女性已被迫害的不成人形,精神失常了。在郫縣洗腦班期間,她曾被那裏的流氓特務強姦。
劉瑛,女,成都青龍場大法學員。2005年9月─2006年1月被青龍場武裝部長張富民非法關押於成華區洗腦班(位於成都熊貓大道),遭毒打和藥物摧殘,腿曾被打斷,幾度出現生命危險。在此期間,家人一直未接到任何信息。後在其父多次詢問下才被放回,不久即精神失常了。
在洗腦班所發生的罪行和邪惡,其對人性的踐踏,已遠遠不是一般意義上的「非法拘禁」、「非法剝奪宗教信仰」、「故意殺人」等罪名所能涵蓋的了。就像當年紐倫堡審判時,人們感到,沒有一個罪名能夠形容納粹的罪行一樣。希望人權觀察的這份報告能引起更多主流媒體和主流民眾對包括洗腦班在內的黑監獄的關注,並要求立即予以取締。
English Version Available: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09/12/5/112844.html
引用網址: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17/洗腦班──最黑的「黑監獄」-212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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