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贏了,一起逍遙」 鄭捷不想死了

2015-03-11

與友通信 力拚免死

〔記者王定傳、溫于德/新北報導〕鄭捷一審判死,相關卷證最快在下月13日連同被告本人移審高等法院;據悉,鄭捷先前好強說:「快判我死」其實是假象,本報獨家掌握,他早在後期審理階段已無求死念頭,更對朋友提到,贏了,我們還有機會一起逍遙,力拚免死,令被害人家屬情何以堪!

鄭捷案發時對檢警說,凡事都要努力,很痛苦,又不敢自殺,且殺一個人不會被判死刑,要多殺幾個人才能被判死,要求說:「你們直接判我死刑,我想死!」這種拉人陪葬的惡劣想法,被檢方批「想死又怕痛」,但到審理階段後期,他思維大轉變。

法庭辯不會再殺人

鄭捷先是在法庭上為自己求活,表示「對於我造成的傷害,我無法彌補,我願接受心理諮商與輔導,若可出去,不會再殺人!」在看守所時,更對好友提到,他的情況就像落入深夜狂風大浪的海裡,不知道如何漂才能浮出海面活命,為了那些他在意的人,決定交給律師幫他打仗,「贏了,我們還有機會一起逍遙;輸了,來世英雄再見!」透露出他早已無求死念頭。

想出去做小生意

據指出,他有如此轉變,是因自認可接受無期徒刑,甚至幻想出獄要做生意,因而全力配合律師「打這場仗」,力拚免死。
對於鄭捷信件內容引起爭議,台北看守所說,目前所方對於被告所寄信件內容雖會檢查,但若僅是案件內容,而非反映所方管理問題,則不會特別干涉;另被告每天都可寫信,除非遭院檢裁定禁止通信,或因違反所方規定遭懲處,才會被禁止寫信。
鄭捷一審在6日宣判後,全案目前待合議庭校對判決書內容,且跑完相關行政程序,將判決書寄出給死者家屬、傷者、檢方、鄭捷及其律師,相關人等收到卷證,10日內可提出上訴,若新北地院未收到上訴狀,則依職權上訴;預計下月13日才能將卷證與被告移審高院。

 

 

20110525-4/10 關鍵時刻 - 江國慶冤死案

現在的電擊棒是無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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