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網址:如果你是史諾登,你敢跟他一樣揭發政府監聽機密、偷窺人民隱私嗎?

 

今天要介紹的書是:《政府正在監控你:史諾登揭密》

1. 為什麼我們要推薦這本書?

假設,這篇文章的標題是:〈你敢跟全世界說金溥聰監聽各國機密、侵害全球隱私嗎?〉這標題很聳動,但體會一下這個標題的內涵,你就會理解史諾登的勇氣值有多高,以及被政府監聽這件事有多嚴重;所以,只好借真實身分為貝勒爺,目前是本國國安會秘書長的金溥聰來借做類比。希望小刀哥別介意好嗎。

史諾登就是這本《政府正在監控你:史諾登揭密》的主角,他被《TIME》雜誌選為 2013 年風雲人物,根據《TechOrange》刊登的〈《TIME》2013 十大風雲人物:你怎麼可以不認識的 Edward Snowden〉,文中提到,Geek 史諾登是在與美國國安局合作時,發現其中的網絡充斥無法控制的各種弊病,尤其是「非法監聽」。

沒什麼危機感?想想看這樣的情況:你口袋裡的手機記錄你曾到過的地方;從你的電子信箱、聊天記錄、簡訊等,便可窺知你的社交生活;信用卡紀錄則透露你的消費習慣和品味;悠遊卡記錄你在城市的足跡,甚至連你瀏覽過的網頁紀錄都會被 Google 儲存九個月,這些資料揭示你深沈的渴望,那些你未曾向朋友或情人透漏過的秘密--然後,政府都知道。也許在未來的某個時間點,比如你參加政府反對的集會活動時,政府就威脅要公布你的私密生活之類的。這樣不是很恐怖嗎?

史諾登認為我們都應該知道政府在玩什麼把戲,他說:

「我孤注一擲揭露政府非法監聽的資訊,目的就是想向世界發出個警訊。我這一路走來所做的一切,無意要改變社會,而是給社會一個機會決定是否該有所改變,讓人們決定應該如何被治理。」

所以,我們推薦這本書就是因為,你總該知道自己會怎麼被害死,或者積極一點,想想自己該怎麼 Fightback!

2. 誰適合閱讀這本書?

各式憤青,比如無政府主義者或者永遠站在政府對立方的在野黨,以及自認是被害妄想者的人(在政府非法監聽這件事情上,你絕對不是被害妄想症者,你很實際!)

對於諜報劇情有興趣的人,也適合……。

3. 推薦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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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書摘:〈被監視的國度:政府權力與公民自由〉

世界各國政府都極力企圖勸服公民摒棄本身的隱私權。一大堆耳熟能詳的說法被用來說服人們容忍對他們私領域的嚴重侵犯;這些道理竟然相當成功,當局大量收集老百姓所說、所讀、所買、所做——以及與誰互動之資料時,許多人還替它喝采。

這些當局侵犯隱私竟得到一堆網路大亨——政府監聽所不可或缺的夥伴——的贊許。谷歌執行長艾瑞克‧史密特 ( Eric Schmidt) 二○○九年接受 CNBC 訪問,被問到他公司保留使用者資料這件事,他留下一句名言:「如果你有些事不希望任何人知道,或許打一開始就不該做。」

美國政府本身利用極端措施屏蔽其行動、不讓公眾知曉,還建立更高的保密大牆,躲在背後作業。二○一一年,美國公民自由聯盟一項報告說:「今天我們政府的許多業務都在黑箱作業中進行。」《華盛頓郵報》報導說,這個黑暗世界之神秘,「巨大、不可控制」,以致「沒有人曉得它花了多少錢、雇了多少人、究竟它裡面有多少計劃,或是有多少機構在幹同樣工作。」

關於隱私是什麼、為什麼它是普世價值、又受到最大的渴望,最有名的說法或許當推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路易斯‧布蘭岱斯 ( Louis Brandeis) 一九二八年在〈歐姆斯迭德控美國〉( Olmstead v U.S.) 這個案子上所說的:「不被干擾的權利是最廣泛的權利,也是自由人最珍貴的權利。」他寫下,隱私的價值比起公民自由「 範圍更加廣大」。他說,它是最基本的:

我們制憲先賢許諾取得有利於追求幸福的環境。他們體認一個人精神本質、他的感覺、他的才智的重要性。他們曉得在物質事物上只能找到部分生活的苦、樂和滿足。他們設法保護美國人的信仰、思想、情緒和感情。他們賦予我們不受政府干擾的權利。

布蘭岱斯出任大法官之前即已強烈支持隱私權的重要性。他和律師桑繆爾‧華倫 ( Samuel Warren ) 合作,在一八九○年的《哈佛法學評論》上發表著名的論文〈論隱私權〉( The Right to Privacy ),主張奪走某人的隱私,其罪行性質完全不同於偷走其物質所有品。「保護個人著作及其他所有個人創作的原則,不在反制竊盜和實質佔有,而在反制以任何形式複製,它實質上不是私有財產的原則、而是不可侵犯人格的一種原則。」

隱私是人類自由與幸福最基本的部分,這一點罕有討論,但不辯自明。首先,人類若是曉得他們受到監視,會激烈改變他們的行為。他們會努力去做期待他們要做的事。他們會要避免羞辱和譴責。他們會緊密遵守大家接受的社會作法,留在大家遵守的範圍內,避免可能被視為偏差或不正常的行為。

當人們認為遭受注視時,他們選擇的範圍就比他們能在私領域自由行動時,來得更受限制。否定隱私會嚴重限制一個人的選擇自由。

私領域被摧毀後所失去的,乃是與生活品質攸關的許多特質。大多數人曾經經歷過隱私如何使我們從局限中解放出來。反之,我們全都有過以為自己孤處、旁邊無人時會做出私密行為的經驗——譬如我們會歌唱跳舞、懺悔禱告、探測性行為、分享未經測試過的主意——可是一發現別人看到它們,又覺得難為情。只有在我們認為別人沒有盯著我們時,我們才會覺得自由自在,感到放心可以進行實驗、測試局限、探索新的思維方式,表現出自我。互聯網之所以令人趨之若鶩,正是因為它允許我們匿名講話和動作,它正是個人會去探索新境界的重大關鍵。

基於這個理由,私領域正是創意、異議和向正統挑戰所產生的地方。在一個人人曉得他們會被國家監視的社會——也就是私領域實質已被消滅的地方——正是這些社會及個人層次的特性都已失去的地方。

國家全面監控因此隱含高壓性質。不管監控是如何運作或濫用,它對自由所產生的限制實質上存在。

聯想到喬治‧歐維爾 ( George Orwell) 的《一九八四》其實已是老生常談,國安局的國家偵監系統建構出歐維爾筆下的世界,已經殆無疑問:兩者都靠一套技術系統的存在,有能力監視每個公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擁護偵監的人否認此一相似性——他們說,我們並沒有一直受到監視——但是這個說法沒抓到重點:在《一九八四》裡,公民不必要一直受到監視;事實上,他們不知道他們是否真的受到監視。但是國家有能力隨時監視他們。鉅細無遺的偵監有可能性、又不確定何時會發動,正好讓人人循規蹈矩、不敢逾越:

你必須活在一種假設中:你發出的每個聲響,都會被監聽到,而且除非是在黑暗中,每一個動作都會被注視。

即使國安局本事再大,也無法讀每一則電郵、聽每一通電話,以及追蹤每個人的行動。偵監系統能夠有效控制人類行為,乃是因為大家認為一言一行都受到監視。

這個原則正是英國哲學家傑瑞密.邊沁 (Jeremy Bentham)「圓形監獄」(Panopticon)概念的核心。所謂「圓形監獄」是一種建築設計方式,大型監控中心塔位於中央,可以俯瞰、統攬全局,隨時監看每一房間、教室或區域。邊沁認為這種建物結構可以用在「各種機關,不論哪一種人都可以置於監視之下」。可是,居住者卻看不到監控塔,因此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受到監視。

由於任何機關都不可能分分秒秒盯住所有的人,邊沁這個設計就是在居住者心目中建立「檢查員無所不在」的形象。「被檢查的人應該永遠覺得他們受到檢查,至少有極大機率受到監視。」因此即使他們沒受到監視,也會像受到監視時那樣不敢逾越。

其結果就是順從、聽話和合乎期望。邊沁認為他的創作會推及到監獄、精神醫院之外, 遍布到各種社會組織。他明白,人民腦中深鑄著可能一直受到監視的印象,會使人類行為掀起革命化的變化。

傅柯在《紀律與懲罰》(Discipline and Punishment)中進一步解釋,無所不在的偵監不僅讓當局權力擴大、迫人順服,還可以使得個人「內化」其監視人。他們會本能地選擇依照期望去做,不覺得自己受到控制:圓形監獄「誘使囚犯進入自覺、永久被別人盯著的意識,權力即因之自動運作。」控制一旦內化,「外來力量可能脫去其力道;不需要體罰; 越是逼近局限,其效果越是持續、深刻和永久:這是一種重大勝利,不需有任何實質對抗, 而且總是事先即已決定。」

另外,這種控制模式還有一種好處,同時製造出自由的幻象。個人心中存著不可抗拒的衝動要服從。他自動選擇聽命,因為害怕受到監視。人們受到控制,還誤以為自己是自由之身。

因此,每個高壓國家視監控為一個最重要的控制工具。當一向節制有度的德國總理梅克爾(AngelaMerkel)曉得美國國安局多年來竊聽她個人手機時,氣得痛斥美國的竊聽形同臭名昭彰的東德情報機關「國家安全部」(Stasi)。梅克爾的意思很清楚:國家機關脅迫性地監聽,不論是美國國安局、東德國家安全部、蘇聯老大哥或是圓形監獄,其本質就是曉得自己隨時隨地受到看不見的當局監視。

– 文字摘自《政府正在監控你:史諾登揭密》

 

關於本書作者格倫‧格林華德(Glenn Greenwald):

英國《衛報》專欄作家(2013 年十月以前),其評論與調查報告贏得無數獎章,2013 年線上新聞協會最佳調查新聞獎、卓越報導埃索獎(巴西,相當於普立茲獎)、2013 年電子先鋒基金會先鋒獎。文章散見各大報與政治新聞雜誌,包括《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洛杉磯時報》(The Los Angeles Times)、《美國保守派》(The American Conservative)。2014 年二月,創立新媒體組織 First Look Media。

(資料來源:時報出版;圖片來源:時報出版、presidential office, 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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